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7.19”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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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7.19”事故调查报告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7·19”爆破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7月19日21时08分,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以下简称“尚庄煤矿”)711回风巷进风措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爆破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5.2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2019年7月23日~27日,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中监察分局会同丰城市监察委、应急管理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公安局和总工会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及事故地点概况(一)矿井概况尚庄煤矿位于江西省丰城市尚庄街道境内,矿井1958开工建设,1968年10月建成投产,2017年核定生产能力为36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立井综合开拓,-650m水平为现生产水平;矿井通风方式为两翼对角式,主斜井、副斜井、皮带井进风,西立风井、东立风井回风。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煤层为B4煤层,厚度平均在2.2m,煤层倾角为8°~15°,B4煤层容易自燃,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证照齐全有效。矿井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600002009111120041234,有效期至2034年9月26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赣)MK安许证字〔2018〕037,有效期至2021年7月2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9816960525535,营业期限:2009年10月14日至长期;矿长谭辉宝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机电的矿级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均在有效期内。(二)矿井安全管理情况尚庄煤矿为省属国有煤矿企业,上级主管单位为江西煤业集团丰城分公司。煤矿按规定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矿级管理人员分别是矿长谭辉宝、矿总工程师汤国辉、分管生产副矿长熊辉荣、分管安全副矿长刘本团、分管机电副矿长鄢玉华;2019年3月20日下发《关于矿党政领导分工的通知》(尚煤党发〔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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