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平媒六矿)关于印发《平煤天安六矿关于印发《平煤天安六矿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通知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层次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根据平煤〔2008〕88号文《关于印发平煤集团公司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通知》要求,我矿对《平煤集团公司六矿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平煤天安六矿二○○八年四月二日平煤天安六矿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杜绝瓦斯煤尘重大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一、矿领导职责(一)矿长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规定,是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2.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3.负责“一通三防”专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奖惩办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等重大事项,保证“一通三防”工程、装备资金的“按需投入”。4.全力支持总工程师的工作,对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时,必须经矿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5.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确保“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财、物及时到位。6.对存在“一通三防”重大隐患采掘工作面的停产整顿负直接管理责任。7.矿井生产必须充分考虑瓦斯灾害等因素,严格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8.每日批阅“一通三防”工作日报,并签署具体的处理意见。(二)总工程师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规定,对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负责采掘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审批,确保符合上级规定要求,保证安全生产。3.负责组织编制中长期“一通三防”工作规划、瓦斯综合治理规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并督促落实。4.负责“一通三防”、防突等基础技术参数的测定和分析,对煤与瓦斯突出综采工作面未按规定向集团公司上报设计负直接领导责任。5.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通风例会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四定原则”及时组织落实整改。6.每日审阅“一通三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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