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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吊装运管理规定(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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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设备材料吊装运管理规定(1)(1)-1-临矿机字〔2018〕33号临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吊装运输管理规定各矿井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设备材料起吊、装卸、运输管理,规范设备操作过程中的安全行为,杜绝吊装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临矿集团设备材料吊装运管理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要求,各单位根据常用材料和运输车辆的类型,完善材料重量明细表和超长、超宽、超高与超重的具体数值,随《规定》一并印发学习。附件:1.设备材料吊装运管理规定2.千斤顶使用注意事项3.汽车吊起重作业安全注意事项4.叉车安全操作规程5.行吊安全操作规程6.手拉葫芦使用注意事项7.单轨吊起吊装置使用注意事项8.材料重量明细表(样表)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月9日临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8年3月1日印发-2-附件1:临矿集团设备材料吊装运管理规定一、上岗条件一、上岗条件(一)吊装运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过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特殊工种(绞车司机、信把工、单轨吊司机、汽车吊、叉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电瓶车司机、电钳工)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二)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三)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二、起吊二、起吊装卸装卸(一)进行起吊、装卸作业必须规定统一信号,设专人指挥,人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说笑打闹,严禁操作人员随设备升降。(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起吊、装卸物件的重量、重心及几何形状并合理选择起吊用具。(三)起重机具(包括汽车吊、叉车、行吊、手拉葫芦、千斤顶、马镫、吊钩、吊环、绳索、圆环链、40T连接环、连接螺栓等)及承力点每次使用前应由施工负责人(专业人员)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四)汽车吊、叉车、行吊承载力不得低于重物的1.25倍,手拉葫芦、千斤顶、马镫承载力不得低于重物的1.5倍,绳索、吊点等(除手拉葫芦、马镫)安全系数不得低于6.5倍,吊装用钢丝绳必须使用破断拉力87kN以上的6×19S圆股钢丝绳。5吨以下重物也可使用40T型刮板链(链环直径必须合格)进行起吊作业。(1)连接必须选用连接环配套M20螺栓,并拧紧;(2)马镫的选择按照手拉葫芦吨位标准进行选择;(3)绳卡使用时必须进行完好检查,发现滑扣及咬丝等情况时不得使用,选用绳卡的规格必须与选用钢丝绳直径配套,两绳卡的间距等于钢丝绳直径的6~7倍。5t及以上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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