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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矿业集团公司2012年瓦斯治理2号文关于关于20122012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集安〔集安〔20122012〕2号日期:2012年1月6日[字体:大中小]各矿、处、公司、中心、院、队、项目部:经集团公司研究,现对2012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一、总体思路坚持“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坚持“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重问责”,落实“可保必保、应抽尽抽”瓦斯治本战略,高标准抓好“一通三防”“三基”工作,切实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效率和工程效益,推进瓦斯治理工作上第三个台阶。二、工作目标二、工作目标(一)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绝煤层自然发火事故,杜绝“一通三防”责任死亡事故。(二)杜绝3%及以上瓦斯超限事故,瓦斯超限次数不超过10次。(三)开采保护层工作面40个,回采面积527万m2。沿空留巷Y型通风工作面6个。(四)瓦斯抽采量5.2亿m3,瓦斯抽采率66%,瓦斯利用量1.34亿m3。抽采钻孔量551万m,其中勘探工程处施工钻孔量505万m,钻机综合台效2450m/月²台。瓦斯治理巷道71300m。(五)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全部达一级。建设潘一矿、新庄孜矿和张集矿国家级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三、保障制度三、保障制度(一)执行“一通三防”暨防突例会制度。集团公司每周剖析一个矿的“一通三防”工作,每月在安全生产视频会上通报月度防突工作。各矿(矿建项目部)由矿长(经理)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暨防突专题会议。(二)执行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各矿(矿建项目部)编制年度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报集团公司核准,并严格按照核准意见组织落实,矿长(经理)是终端责任人。(三)执行“一通三防”和防突督查制度。集团公司强化“一通三防”、防突现场督查和监管,对防突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各矿(矿建项目部)必须加强“一通三防”、防突日常督查。(四)执行石门(井筒)揭煤领导人员防突跟班、带班制度。石门(井筒)揭煤执行区域防突措施并经区域检验合格后,必须由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带队组织现场验收,瓦斯压力达到2MPa及以上的必须经集团公司组织现场验收。远距离爆破必须由矿(矿建项目部)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带队、跟班,并在现场全程指挥爆破工作。(五)执行对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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