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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银能源公司瓦斯超限追查处理规定-1-附件附件新疆东银能源集团公司新疆东银能源集团公司瓦斯超限追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瓦斯超限追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一、瓦斯防治管理职责划分(一)各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下属矿井矿长是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每月至少对本单位瓦斯防治工作情况检查一次,及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在开采层预抽和采空区、浅孔抽放等瓦斯治理工作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二)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对瓦斯治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安排使用人力、物力和资金。(三)主管生产、掘进、机电等工作的副职对本战线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安排瓦斯治理工作所需时间和空间,组织落实瓦斯治理措施,平衡、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四)主管安全的副职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安排瓦斯治理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瓦斯治理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二、瓦斯超限追查处理规定(一)计划内瓦斯超限1.有计划停电停风、掐接抽放管路或施工瓦斯抽(排)放钻孔喷孔等造成的瓦斯超限为计划内超限,不作为事故追查处理。-2-2.有计划停电停风、掐接管路等工作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瓦斯排放措施,提前2个小时向公司总部生产调度、安全管理部汇报。(二)计划外瓦斯超限1.矿井发生计划外瓦斯超限事故,分公司和矿井值班人员需立即赶赴井下现场查看,帮助处理。2.矿井发生计划外瓦斯超限事故,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下的,由分公司组织追查分析,一日内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上,由公司总部组织进行追查处理。公司总部组织追查前,分公司先组织初步追查分析。3.凡发生计划外瓦斯超限,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分别处以罚款。其中,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下的,对分公司下属矿井矿长、负有直接责任的分管战线矿长、负有监管不力和直接领导责任的安全矿长或矿总工程师各罚款1000元。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上,或一个季度内因同样原因造成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事故的,对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下属矿井矿长各罚款2000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分管战线矿长、负有监管不力和直接领导责任的安全矿长或矿总工程师各罚3000元;半年内因同样原因造成3次及以上瓦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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