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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潘家庄镇兴隆煤矿干部管理办法习龙煤发〔2014〕11号关于印发《习水县龙宝煤矿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上级公司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习水县龙宝煤矿干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学习。习水县龙宝煤矿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一日主题词:干部管理办法通知习水县龙宝煤矿综合办公室2014年1月11日印发(共印15份)习水县龙宝煤矿煤矿干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素质,根据上级公司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管理原则一、干部管理工作原则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4、民主集中制。5、依法、依纪办事。二、二、干部管理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三、三、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干部的选拔、任免;二是干部的教育培养;三是干部的考核、监督。干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四、四、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矿中层干部的管理。第二章任职条件五、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遵守我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3、熟悉本单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开拓创新精神。4、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管理工作,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5、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6、坚持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7、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六、干部应具有以下任职资格1、新提任的中层副职,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中层干部应逐级提拔,中层干部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任。第三章选任方法七、干部选拔任用一般采取竞争上岗形式,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采取委任、聘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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