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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机构文件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双河乡花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双河乡花月煤矿双河乡花月煤矿二0一五年一月年一月矿发[2015]1号关于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关于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广泛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特成立花月煤矿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领导成员如下:一、安全生产管理领导一、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成员成员主任:李石贵(法定代表人)副主任:陈卫启(矿长)成员:赵英瑞(总工程师)李绍良(安全副矿长)陆继高(生产副矿长)徐兴达(生产副矿长)李荣兴(机电副矿长)雷阳灿(技术副矿长)程毕书(通风科科长)邓谣(调度室主任)杨虎、李发俊、苟国礼、雷阳岗、徐文峰、陆大耀、李少勇、雷阳党、李崇坤、雷美俊、朱家平、李向义、李旭、吕运力、程毕书、赵英朝、孙昌斗、何连负、李国军、潘情分、邓伟桥、邓向情、陈卫千、李发早、陈卫长、陈卫团、高堂庆、李国顺、蔡谣、高堂庆、李曼婷、潘树高双河乡花月煤矿二O一五年一月一日主题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通知抄报: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打印16份抄送:花月煤矿各部门花月煤矿办公室2015年1月1日矿发[2015]2号签发人:李石贵关于关于花月煤矿花月煤矿各级领导任命的通知各级领导任命的通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为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花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相关管理人员;经煤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陈卫启等同志的任命通知如下:一、矿级领导任命一、矿级领导任命1、任命陈卫启同志任花月煤矿矿长,主持花月煤矿全面工作;2、任命赵英瑞同志任花月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生产安全技术工作;3、任命李绍良同志任花月煤矿安全副矿长,负责煤矿安全管理相关工作;4、任命徐兴达、陆继高同志为花月煤矿生产副矿长,负责安全生产现场实施工作;5、任命李荣兴同志任花月煤矿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运输管理工作;6、任命雷阳灿同志任技术副矿长(兼地测科科长),具体负责矿井地测防治水、水文地质技术工作;8、任命程毕书同志任通风办公室主任,负责通风管理工作;9、任命邓尧为花月煤矿调度室主任职务,负责调度管理工作;10、任命高堂庆为花月煤矿职业病防治办公室主任;负责职业危害相关工作;11、任命李国军同志任安全监控系统办公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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