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安监总煤矿字〔2005〕162号关于印发《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为加强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制定了《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为了防范各类煤矿矸石山灾害事故和安全利用煤矸石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其它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一、矸石山设计选址新建矿井一般不得设置永久性矸石山,可建临时性排矸场(以下统称矸石山)。矸石山的设计选址、建设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法规。矿井建设开发中要有矸石山设计专篇。矸石山与周围居住区、标准轨距铁路、公路、工业建筑物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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