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开展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0晋康南字【2016】37号签发:宋四祥宋四祥关于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函》(安委办函【2015】17号)沁源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沁源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沁政安办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总局令第58号)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的实施方案》(晋康字〔2015〕25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大力推进我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矿井安全长效机制,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从根本上持续稳定好转,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二、攻坚战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12月。三、攻坚战目标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为主要内容,通过矿各级主管领导与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减少矿井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使我矿发生脱胎换骨般的改变,建设成为装备先进、系统可靠、管理规范、安全高效、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矿井。四、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攻坚战领导组组长:宋四祥(矿长)副组长:李风雷(安全副矿长)邓建平(总工程师)史永亮(生产副矿长)刘峰(通风助理)李艺广(机电副矿长)尤庆奇(地测防治水副总)针丽红(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成员:孟志彪郭鑫赵红军徐卫星关鹏波苗慧亮赵伟红陈建强栗永刚豆朝峰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矿长李风雷兼任,负责监督落实各项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项工作的记录、信息收集、统计与总结上报等日常工作。(二)成立检查组为保证各项攻坚战任务有效落实,成立检查组,按照明确的攻坚战任务逐级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组长向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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