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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措施规定1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及管理办法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及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进一步规范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的编制和管理,指导生产实践,加强采、掘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结合集团公司生产实际,特编制本办法。1.2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提高采煤工作面单产和掘进工作面单进水平,提高工效,降低材料成本消耗。1.3作业规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煤矿技术操作规程》、《回采操作规程》、《巷道掘进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1.4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作业规程编制和管理的责任制度。21.5作业规程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做好编制、审批、贯彻、复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1.6作业规程审批完成后,由矿(公司)总工程师和分管矿长签字后实施。1.7各单位生产技术部(科)要对作业规程文本统一编号,将每份作业规程建档登记,并在工作面开工前7天内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安监局各2份备案。1.8作业规程审批完成后由矿(公司)生产技术部(科)将文本和电子文档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修改,一般应保存3年以上(采煤工作面结束后1年以上,掘进服务巷道报废后1年以上)。1.9在工作面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情况总结,送矿(公司)生产技术部(科),连同作业规程和修改补充措施(包括)电子版一并存档。1.10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进行贯彻学习,否则,严禁开工。1.11采、掘队队长是作业规程执行的第一责任者,分管矿长对作业规程执行负监督检查责任。1.12各矿(公司)要把作业规程编制及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生产过程中现场与作业规程内容不符的,3要责令及时整改;作业规程内容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要责令补充、修改;对违反作业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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