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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监局】处罚通报【云南煤监局】处罚通报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警示(三十二):2019年11月20日至21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其曲靖监察分局对富源县黑冲煤矿现场检查时,针对该矿图纸作假隐瞒掘进作业点、副斜井绞车安全制动未安装并联冗余的回油通道、班长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三个用风地点供风、工人未随身携带自救器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煤矿停止建设,给予煤矿及其主要负责人警告,并处罚款合计166万元。各煤矿企业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依法、诚信办矿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通风瓦斯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和瓦斯超限作业;要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和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严禁组织与建设工程无关的采掘作业,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组织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和“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依法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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