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应急发〔2019〕322号 重大隐患检查方法(最终定稿)20191107(1)
文档简介:
晋应急发〔2019〕322号 重大隐患检查方法(最终定稿)20191107(1)-2-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着煤矿安全监管这项重要职责,必须以解决问题为工作导向,持续发现并不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既有非法违法的问题,也有违规违章的问题;既有超能力生产的问题,也有超层越界开采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基本上都属于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果不及时发现并消除这些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极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当前,使广大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准确地掌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方法,就如同“过河”要有“桥或船”一样重要。为此,我们在把握煤矿安全生产——这个事物的本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的15种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结合《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明确的65条认定情形,组织编制了《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方法》,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指导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3-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一)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一)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10%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设计设计)生产能力生产能力10%10%的。【相关规定】《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第四条煤矿生产能力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核定生产能力。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由依法批准的煤矿设计确定、建设施工单位据以建设竣工,并经过验收合格的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是指因地质、生产技术条件、采煤方法等发生变化,致使生产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经重新核实,最终由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部门审查确认的生产能力。【检查方法】1.查阅资料:通过调度室的调度台账和矿井生产调度例会纪要、会议记录,以及调度、技术部门的相关资料,初步掌握矿井的采掘工作面个数、工作面推进度和煤炭产量等信息。2.核实数据:首先核实回采工作面个数。通过查看采掘工程平面图、采掘接续图、隐患排查台账、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