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计】201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班讲义0601_叶青【xuekuaji.com提供】
文档简介:
【学会计】201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班讲义0601_叶青【xuekuaji.com提供】第六章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共6节,以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税收征收管理主要涉及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本章在初级经济法基础近三年考试中分数高低悬殊较大,2007年试题中分值高达21分,唯一的一道10分综合题出自本章;2008年试题中的综合题也涉及本章内容。2009年仅是考核了选择题、判断题,预计2010年考试中分数应在5分左右。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合计2009年1分2分1分—4分2008年1分2分1分4分8分2007年2分8分1分10分21分2010年本章内容与2009年相比,主要有如下变化:(1)增加了“税收法律关系”、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内容(第5节)(2)删除了纳税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纳税保证、纳税抵押和纳税质押的内容;删除了关于偷税罪判定与责任◆本章内容结构和重点内容:(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措施(二)熟悉: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三)了解:税收法律关系及我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税款征收方式、税务检查◆本章课程讲解本章课程讲解第一节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税收征收管理概述一、税收法律关系及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税收法律关系及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纳双方(1)征税主体。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2)纳税主体。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提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虽然是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但法律地位是平等的。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1.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1)职权(6项):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权、其他(如估税权、代位权、撤销权等)。【提示1】法规起草拟定权【提示2】税务检查职权,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2)义务:包括宣传税法,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进行回避的义务;受理减、免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