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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双七条水害防治与综合探查技术高级培训班文件—1—力建京培字〔2013〕23号关于举办宣贯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暨煤矿关于举办宣贯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暨煤矿水害防治与综合探查技术高级培训班的通知水害防治与综合探查技术高级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及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58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提高煤矿水害综合探查技术水平,有效遏制和科学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经研究,我院决定举办“宣贯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暨煤矿水害防治与综合探查技术宣贯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暨煤矿水害防治与综合探查技术”高级培训班。欢迎各有关单位选派人员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一.培训培训对象对象各省、市、县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相关人员;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相关人员;煤矿企业、矿井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煤矿地质勘探、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安全评价机构、矿山救护队等相关人员。二.二.培训培训内容内容1.《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及—2—防治水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权威解读“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3.矿井安全高效开采地质保障技术;4.水害防治的监测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5.不同地质条件下防治水的技术要点;6.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治理;7.煤矿注浆堵水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8.煤矿地质勘探、规划、设计、建设及监理与水害事故预防;9.不同地质类型煤矿物探、化探及钻探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10.煤矿防治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先进技术、方法和经验。三、三、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报名截止日期开班前五天)2013年1212月0606日—1212月1212日贵阳(06日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另行通知)四、四、授课师资授课师资武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水害防治与水资源研究所所长、教授,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水害防治专家组”组长。许延春许延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矿防治水专家委员会委员。靳德武靳德武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水文地质研究所副所长,博士后、研究员、博导。《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其释义起草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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