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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B类安管煤矿地质与安全一、判断题1.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不—定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2.小型煤矿,可不装备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3.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4.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5.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6.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7.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能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8.煤矿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9.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并通报相邻矿井。(√)10.采取了防护措施后,可以在防隔水煤柱中采掘。(×)11.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12.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情况危急时,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井下撤人,确保人员安全。(√)13.受水淹区积水威胁的区域,必须在排除积水、消除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开采倾斜、缓倾斜煤层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14.严禁在水体下、采空区、水淹区域下开采急倾斜煤层。(√)15.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按照受水淹积水威胁进行管理。(√)16.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隔水煤柱时,应当彻底疏干上部积水,进行可行性技术评价,确保无溃浆(沙)威胁。严禁顶水作业。(√)17.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18.矿井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19.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弯曲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安全合理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20.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21.矿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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