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雨季巡视制度雨季巡视制度为切实做好本矿的防汛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突水和淹井事故,确保矿井安全度汛,特制定本矿雨季巡视制度。1雨季时间的确定:根据本地气象资料,本矿雨季从每年5月初起至9月止。2安排专人定期(每周一次)对矿井范围和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到矿井安全的水库、河流、湖泊、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3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24小时要安排专人不间断地巡视。4巡视后的检查情况要及时记录在案,并有签字和领导审阅情况批示。5检查情况每月3、13、23号汇总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及时上报。6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矿井地测部门要安排专人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的变化情况,并详细记录和分析对矿井的影响程度。7雨季巡视检查人员:总工、安全矿长、地质、测量工程师、调度员(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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