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免费
文档简介:
云南省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方案云南省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云南省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方案活动方案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力防范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4号),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安排部署,督促煤矿企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以学习培训《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一规程三细则”)为重点,对标对表整改落实,全面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切实提升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活动范围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及其上级企业、集团公司。三、活动安排(一)学法规((一)学法规(2-6月份)月份)1.精准开展煤矿各类人员学习培训以煤矿企业为主体,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明确的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分级分类组织学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一规程三细则”,实现全员覆盖。各级培训机构要结合培训计划安排,主动作为,强化服务,加大力度,突出重点,统一安排、一体推进,取得实效。各级培训机构和煤矿企业必须将“一规程三细则”纳入培训计划、方案和课件。疫情防控期间,鼓励煤矿企业和培训机构采用网络培训、在线课堂、视频讲座、微信客户端推送等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活动。(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以云南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安培中心)组织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为主,结合节后复产复建前培训、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所有煤矿矿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等)开展全覆盖学习培训。(省安培中心(省安培中心负责负责,各级监管部门配合)各级监管部门配合)(2)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配齐职能部门、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并由各级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