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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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报告-1-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国投大同〔2017〕197号签发人:卢海隆关于推荐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关于推荐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报告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报告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安协综合〔2017〕16号)要求,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企业自身实际,依据《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安监总厅〔2012〕150号)对塔山煤矿进行考评。经考评,塔山煤矿Ⅰ类二级指标符合要求;Ⅱ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总和为293分;Ⅲ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总和24分;Ⅱ、Ⅲ类指标得分总和317分,符合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要求,现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材料,上报贵局,请予审核。-2-附件: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打分表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7月14日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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