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习庆煤通字〔2020〕号关于划分重大安全风险区域及设定作业人数上限的通知关于划分重大安全风险区域及设定作业人数上限的通知矿属各科室、区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6〕10号)和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矿井地质状况、生产规模、采掘工艺、瓦斯赋存情况、重大灾害因素分布情况和矿井辨识评估的重大安全风险等,划定10802综采工作面、11201回风巷、11201运输巷、11202运输巷、112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为重大安全风险区域,并对此区域内的作业人数上限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一、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1、采掘工作面过断层、地质构造,顶板管理不到位,易造成工作面推垮、漏冒或压垮事故。2、综采工作面超采超掘、瓦斯超限作业、瓦斯积聚管理不到位,易造成瓦斯爆炸事故。二、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范围及实施责任主体二、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范围及实施责任主体1、11201综采工作面,由综采队实施;2、11202运输巷、11202回风巷,由综掘队实施;3、C12各石门,由炮掘队实施。三、管控时间三、管控时间1、11201综采工作面管控时间为工作面回采结束;2、11202运输巷、11202回风巷综掘工作面管控时间为巷道掘进完成;3、C12各石门炮掘工作面管控时间为巷道掘进完成。四、作业人数上限四、作业人数上限1、11201综采工作面重大风险管控区域不超过29人;2、11202运输巷、112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重大风险管控区域不超过9人;3、C12各石门炮掘工作面重大风险管控区域不超过9人。五、管控措施五、管控措施1、以上重点管控区域由矿长直接监管,其他分管矿领导负责管控,科室负责跟踪落实,责任区队、班组、岗位负责具体实施。2、安全科负责对重大风险区域名称、范围、管控措施等在井口公示。3、调度室根据人员定位系统严格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人数不能超过规定的作业人数上限,其他人员因工作安排需要进入重大安全风险区域时,必须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划定范围外提前通过电话与调度室联系,征得调度室同意后方可进入,严禁私自进入重大全风险区域,否则严格进行责任追究。4、生产技术科根据以上重大风险管控情况调整生产计划、掘进计划,并具体提出施工要求。5、其他监管科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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