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习庆通字[2020]号关于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通知关于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通知矿属各部门: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要求,同时为了切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应付突发事件,避免及降低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经矿委研究决定,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成员:调度室主任、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各专业副总及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监控调度指挥中心,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领导成员组织协调工作及下达应急指令。指挥机构职责:负责发生事故后,组织全面抢险救灾工作,启动应急救援程序,采取应急救援手段,下达应急救援命令等工作。总指挥职责:矿长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是煤矿应急救援行动的全权指挥者,在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负责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的作战计划,统一行动部署。副总指挥职责:总工程师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一线救援人员组织,及时平衡、调集所需的设备、材料,必要时亲临现场组织抢险、抢救工作。成员职责:(一)生产矿长是煤矿应急救援行动的第一副指挥,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并协助矿长指挥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实施。负责救援人员组织,及时平衡、调集所需的设备、材料,投入救援行动。(二)机电矿长根据命令及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机电、运输方面的抢救工作,负责需外单位调入设备、材料的种类、型号、数量计划的制定与联系,负责矿井通风、排水、供电设备在救援过程中的有效监控,保证抢险设备安全的运行。(三)安全矿长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负责地面人员组织和材料、设备的入井的安排;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和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安全保证。(四)其他成员根据命令及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严格人员入井,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负责抢险人员休息、膳食及其它的后勤保障。二、应急救援管理机构二、应急救援管理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调度室主任、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各专业副总及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更新、编制、审核,日常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开展,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应急物资管理等工作等。三、应急救援工作机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