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试行)》
文档简介: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试行)》关于印发《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煤办字〔2006〕2号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煤炭生产安全奖罚办法(试行)》(中煤安字〔2003〕413号)废止。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办法(试行)》规定,于1月15日前将2006年风险抵押金汇入集团公司账户,户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帐号:41410028-59,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安外支行。二〇〇六年一月六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奖罚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特制订本办法。一、安全风险抵押范围集团公司二级生产、施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二、安全风险抵押标准安全风险抵押标准按照安全风险的程度和安全责任大小确定。(一)平朔公司、大屯公司、太原煤气化公司、进出口公司、一建公司、五建公司:抵押基数40000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基数的100%,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总工程师为基数的90%,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基数的70%。(二)焦化公司、装备公司、建安公司、中煤建公司:抵押基数20000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基数的100%,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基数的90%,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基数的70%。(三)生产公司、地煤公司、煤层气公司:抵押基数10000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基数的100%,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基数的90%,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基数的70%。三、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1、纳入集团公司抵押范围的人员,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出具核准证明。安全风险抵押金一律由抵押人员于每年年初一次性缴纳,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于元月15日前汇入集团公司指定银行账户。2、安全风险抵押金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总部负责管理,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和安全奖励发放由考核办公室负责。3、单位、职务发生变动和其他情况的人员,抵押金由考核办公室重新核定。考核期调出和离退休人员退还安全抵押本金,奖罚按实际在岗月度计算。四、安全考核组织机构及考核程序(一)考核组织集团公司成立安全考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