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高勒煤矿2018年2月份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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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高勒煤矿2018年2月份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检报告1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巴彦高勒煤矿2018年2月份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巴彦高勒煤矿2018年2月24日2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巴彦高勒煤矿二月份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集团公司:为全面推进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积极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筑牢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水平,提升抵御事故风险能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进一步推动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淄矿集团公司安发〔2018〕5号)要求,2月份各分管领导、科部室按照包挂责任分工,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对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一、自查基本情况及评定结果一、自查基本情况及评定结果(一)达标基本条件一)达标基本条件1.矿井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均齐全有效。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了内蒙古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了考核合格证。3.通过自查,各专业不存在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4.建立了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年初在职工大会上,3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四项基本条件符合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要求。(二)各专业自查自评情况(二)各专业自查自评情况2月份通过开展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自评工作,共查出各类问题45条,综合评定得分96.25分。各专业自查问题条数及得分见附表1。各专业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0人,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达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级要求。二、二、2月份各专业口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方面的主要工作月份各专业口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方面的主要工作及亮点及亮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面:一是针对2018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重大风险清单,矿长组织各专业口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具体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方案,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置了公示及限员管理牌板,确保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在可接受范围内。二是由总工程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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