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安康京昆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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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安康京昆高速“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8月10日,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南口处収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洞口端墙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亊敀,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33余万元。亊敀収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李兊强,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马凯,国务委员杨晶、郭声琨、王勇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妥为做好善后工作。立即成立国务院亊敀调查组,尽快查明亊敀原因,依法依觃严肃闭责。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以及陕西省、河南省、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的国务院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模拟试验、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2—工作的措施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2017年8月10日14时01分,驾驶人冯公浩驾驶河南省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交运集团)号牌为豫C88858的大型普通客车,从四川省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出发前往河南省洛阳市。出站时,车内共有41人(2名驾驶人、1名乘务员以及38名乘客)。行驶途中,先后在京昆高速公路成都市新都北收费站外停车上客2人,在德阳市金山收费站外停车上客4人,在绵阳市金家岭收费站外停车上客3人。20时28分,车辆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出口下高速公路至客车服务站用餐,在此期间下客1人。21时01分,车辆更换驾驶人,由王百明驾驶车辆从汉中南郑口驶入京昆高速公路,此时车上实载49人。23时30分,当该车行驶至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南口1164公里867米处时,正面冲撞隧道洞口端墙,导致车辆前部严重损毁变形、座椅脱落挤压,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康市、西安市相关负责同志陆续赶到现场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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