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8-10m的预测钻孔,钻孔应当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其中1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中控点应当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对于厚度超过5m的煤层应当向巷道上方或者下方的媒体适当增加预测钻孔。突出危险性指标测定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预测钻孔从第2m深度开始,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至少测定1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或者△h2值采用复合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预测钻孔从第2m深度开始,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并在暂停钻进后2min内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时,测量室的长度为1.0m。采用R值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预测钻孔从第2m深度开始,每钻进1m收集并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并在暂停钻进后2min内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时,测量室的长度为1.0m采煤工作面应当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1个预测钻孔,深度5-10m,除此之外的各项操作等均与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相同。采掘工作面每推进100m(地质构造带每50m)应当进行不少于2次的测定当突出危险性指标达到或者超过临界值时,则自工作面位置1、防突细则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2、煤矿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突工作,适用本细则。3、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应由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机构承担。4、(1)有瓦斯动力现象;(2)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3)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或者被鉴定、认定为突出煤层的。非突出煤层有以上情况之一的,应立即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或者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鉴定或认定完成前,应按突出煤层管理。5、渠道按突出煤层管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机构应在接受委托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鉴定工作。6、按突出煤层管理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7、突出煤层鉴定:(1)根据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行:瓦斯动力现象特征基本符合煤与瓦斯突出特征或者抛出煤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大于等于30m3,(或未本区域煤层瓦斯含量2倍以上)(2)根据实际测定的原始煤层瓦斯压力(相对压力)P、煤的坚固性系数f、煤的破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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