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利鑫矿业有限公司“6·24”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文档简介:
双鸭山市利鑫矿业有限公司“6·24”顶板事故调查报告-1-双鸭山市利鑫矿业有限公司“6·24”顶板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6月24日4时01分,双鸭山市利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鑫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19年6月27日,成立了双鸭山市利鑫矿业有限公司“6·24”顶板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哈东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哈东分局)、双鸭山市纪委监委、双鸭山市总工会、双鸭山市公安局、双鸭山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煤管局)、宝清县人民政府派员组成,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并聘请了有关专家参与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类别、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指出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经调查认定,利鑫煤矿“6·24”顶板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2-责任事故。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一)利鑫煤矿概况(一)利鑫煤矿概况利鑫煤矿位于双鸭山市宝清县小城子镇小城子村西侧,开采深度172米至-660米标高,矿区面积1.1201平方公里。1998年建井,核定生产能力5万吨/年,采矿许可证批准开采7#、8#、9#、10#共4个煤层,其中7#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不易自燃,8#、9#、10#煤层自燃倾向性为自燃,煤尘均具有爆炸性,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属低瓦斯矿井。2007年矿井开始资源整合工作,资源整合以利鑫煤矿为主体井,邻近的双鸭山市宝清县天城煤矿为被整合对象,2014年12月市煤管局对矿井资源整合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矿井开始进行改扩建,设计可采储量427.61万吨,生产能力21万吨/年。2019年5月,矿井将联合试运转方案报县、市煤管局备案,开始进行联合试运转。矿井现有职工109人,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二)生产系统情况(二)生产系统情况1.1.采掘系统。采掘系统。该矿开拓方式为片盘斜井开拓,共3条井筒,分别是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井底水平标高-150米。事故发生时该矿处于联合试运转阶段,批准试运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