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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38号令12019-01-0918:08来源:煤监局行管司分享打印字体:【大中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的通知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8﹞38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8年12月25日2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第一条为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效率,引导和推动煤矿企业加强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研发应用煤矿机器人,简化生产系统,优化劳动组织,减少井下作业人数,从源头上防控群死群伤事故风险,结合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亍全国所有的生产、建设煤矿(井工)。第三条本规定中的矿井类型及采掘工作面范围的界定如下:(一)灾害严重矿井是指高瓦斯矿井、煤(岩)不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二)采煤工作面是指包括工作面及工作面进、回风巷在内的区域;掘进工作面是指从掘进迎头至工作面回风流不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区域。采掘工作面限员人数丌包括临时性进出的煤矿领导及职能部门巡检人员。第四条矿井单班作业人数应符合以下规定:生产能力K(万t/a)灾害严重矿井(人)其他矿井(人)K≤30≤100≤8030<K≤60≤200≤100360<K<120≤300≤180120≤K<180≤400≤200180≤K<300≤600≤280300≤K<500≤800≤400K≥500≤850≤450第五条采煤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应符合以下规定:矿井类型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人)炮采工作面(人)检修班生产班灾害严重矿井≤40≤25≤25其他矿井≤30≤20≤25第六条掘进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应符合以下规定:矿井类型综掘工作面(人)炮掘工作面(人)灾害严重矿井≤18≤15其他矿井≤16≤12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制定井下作业限员制度,在采掘作业地点悬挂限员牌板,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布置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读卡分站,加强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控制矿井和采掘工作面作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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