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上墙制度、29个目录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5、特种设备管理制度6、工程施工管理制度7、能源介质管理制度8、物质采购管理制度9、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0、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1、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3、危化品管理制度14、消防管理制度15、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6、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7、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8、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9、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0、事故隐患排查制度21、隐患整改制度22、特种岗位作业管理制度23、劳动保护制度24、职业危害预防制度25、现场安全管理制度26、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7、安全检查制度2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9、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流水岩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二条:流水岩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是指流水岩煤矿根据上级要求对当年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具体实施方案,各类工伤、事故指标进行分解、安排、层层落实,实行目标管理(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年终综合考核的一种管理制度。第三条:有以下情况和行为,实行年度安全一票否决:(一)、发生工伤死亡的事故。(二)、轻、重伤指标超过矿下达控制指标的。(三)、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酿成灾害事故或设备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四)、当年内单位受到安全生产告诫二次以上的。(五)、在年度安全活动总结、安全管理资料、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分析追查记录,未按时按量上报矿超过三次的。第四条:应根据矿当年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及重点工作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队的安排和布置,层层落实。第五条:在年终将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含对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得好的队和有优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得差的队和有关责任人员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和通报批评。第六条: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队长和部门负责人应积极主动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帮助解决(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情况)安全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第七条:凡受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班队,年度取消一切安全奖励。第八条:本制度由流水岩煤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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