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安监科工作职责安监科工作职责安监科工作职责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杜绝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认真落实煤矿主体责任,明确安监科具体责任。安监科工作职责如下:1、每班由三名安监员跟班检查,对当班查出的隐患上报安监科长,并记录在《班隐患治理台帐》中,安监科长对当班安监员查出的隐患落实人员、定时、定人、定资金进行整改。2、每月5、10、15、20、25、30日定期进行六次安全检查,同时还参加矿安委会组织的每月10、20、30日三次安全大检查;3、对六次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由矿安监人员下达《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报业主、生产技术科和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接到隐患通知单后对存在的隐患按级别(一般或重大)、隐患性质(通风类、瓦斯类、顶板类等)、定人、定时、定资金,定措施等制定整改方案下达给矿长和安监科;矿长接到整改方案后及时组织人、财、物进行整改;安监科接到整改方案后实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如在定期内未完成隐患整改的进行责任追查。4、安监科负责矿井安全隐患建档登记、公示和报送①、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建立台帐,所有隐患建立在《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台帐》中,再对隐患进行分解,重大隐患的建立在《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台帐》中,一般隐患建立在《矿井隐患整改记录》中,并进行隐患上墙公示。②、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人、资金、时限、技安措施和应急预案、验收等“六落实”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10天为时段(即1、11、21日)利用我矿监控系统以电子表格文档储存在桌面上的方式上报县局,同时对上次的隐患整改情况上报消帐。③、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矿生产技术科制定整治方案,上报仙峰乡人民政府。同时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28日,将本季度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上报县安监局。3、负责组织定期的安全现场办公会。负责组织每月的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验收工作及月底的安全质量仲裁会,牵头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全矿的安全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制定和考核。负责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三违”人员档案登记,办理有关工伤手续。4、负责组织全矿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参与采、掘、机运、通风各专业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规程措施、规划、计划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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