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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防突细则的通知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通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9〕27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经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细则》的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细则》修订的重要意义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防突规定》)提出了“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防突原则,建立了以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为核心的防突体系,使我国的防突技术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对提升全国煤矿突出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突出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自《防突规定》实施10年来,突出事故频次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并得到有效控制。2016年,新《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尤其是近年来,防突技术、防突理念又有了新的发展,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这三者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为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制度设计,一方面实现与现行《规程》的无缝衔接,另一方面更好地引领煤矿防突科技进步,强化煤矿现场管理,亟需对原《防突规定》进行全面、系统地修订。修订后的《细则》既是《规程》防突部分的配套技术规范,又是《规程》防突部分的执行说明和细化补充。修订后的《细则》继承了原《防突规定》成熟经验和做法,在系统总结和汲取近年来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的过程管理和突出预兆管控。修订后的《细则》要求煤矿坚决树立煤层“零突出”理念,针对影响防突工作的危险因素,制定防范风险的工程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修订后的《细则》必将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格落实防突工作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切实保护煤矿从业人员安全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二、准确把握《细则》的主要变化《细则》与《防突规定》相比,主要修改内容有五个方面:(一)理顺了与《规程》的关系。将《防突规定》修订为《细则》,由部门规章调整为规范性文件作为《规程》的支撑,下调了《细则》的层级,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在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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