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东旭煤矿“5·26”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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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东旭煤矿“5·26”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1-2018年5月26日0时16分,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东旭煤矿(以下简称东旭煤矿)发生一起较大水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省长王文涛、副省长聂云凌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救援,认真做好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严肃问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2018年5月28日,成立了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东旭煤矿“5·26”较大水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哈南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哈南监察分局)局长杨成太任组长,哈南监察分局、鸡西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煤管局)、鸡西市公安局、鸡西市总工会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鸡西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派出事故调查督导组,对该起事故调查进行督导。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分析论证,查清了事故-2-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类别、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指出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调查认定,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东旭煤矿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东旭煤矿“5·2626”较大水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较大水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煤矿迟报。煤矿迟报。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一)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一)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源公司)为东旭煤矿上级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300716668663W,法定代表人王淑清,工商营业执照批准的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开采等。公司现有两处下属煤矿,分别为鸡西市东旭煤矿、鸡西市企源煤矿,2010年4月宝泰隆投资公司出资与东源公司合作,成立鸡西市宝泰隆煤业有限公司,参与煤矿管理。2017年4月宝泰隆投资公司从东源公司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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