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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煤技字[2008]15号二季度生产能力汇报1宁煤技字〔2008〕14号关于宁阳县煤矿企业第二季度生产能力关于宁阳县煤矿企业第二季度生产能力管理工作季度考核的汇报管理工作季度考核的汇报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依据泰煤字〔2008〕63号文件“关于转发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工作季度考核的通知》的通知”,宁阳县煤管局立即部署我县生产能力管理工作,并于2008年7月4号对我县煤矿二季度生产能力管理工作进行审查考核,形成如下汇报:1、我县各煤矿企业均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加强生产能力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组织按核定生产能力进行生产。2、我县各煤矿月度、季度生产组织合理,采取措施有效,符合有关文件要求。3、二季度各煤矿计划产煤66.72万吨,按核定能力每2季度应产煤为67.5万吨,实际计划小于核定产量,不存在超能力安排计划和利润的情况。4、二季度各煤矿核定产煤67.5万吨,实际产煤61.87万吨,控制在核定能力范围内,保安煤矿因煤厚比预计增加了0.5米,产量略有提高;亨达煤业、华丰煤矿和计划基本相同外;鑫安煤矿因停产整顿;石桥煤矿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导致采面生产能力降低;石屯煤矿因复采煤厚不均匀;石集煤矿因四、五月份两个采煤工作面相继搬家;伏山煤矿因陈家行村尚未完成搬迁工作导致采高和工作面宽度受到限制;南宁煤矿和南宁煤矿二号井因同时着手进行技改准备工作等原因造成实际产量低于计划产量,但都低于各矿的核定能力。5、我县所有煤矿都按照2006年批准的生产能力及时变更了煤炭生产许可证。今年,南宁煤矿和南宁煤矿二号井新变更了采矿范围,纳入技改矿井,正在着手技改工作,技改工作预计今年年底结束,技改完成后县局将组织南宁煤矿和南宁煤矿二号井重新进行生产能力核定。6、原煤产量上报省煤炭局数字与上报各市统计局数字一致。7、不存在超能力组织生产的矿井。宁阳县煤管局200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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