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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规程AQ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规程MinerescueregulationsMinerescueregulations2007-10-22发布2008-01-0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前言………………………………………2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总则……………………………………115矿山应急救援组织……………………126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管理………………227矿山救护队装备与设施………………318矿山救护队培训与训练………………389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一般规定…………4210矿山事故救援………………………52前言本标准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为依据制定的。标准的总体结构和内容是根据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与建设事故的应急救援实际需要,就其涉及的相关工作和方面进行了规范与规定。本标准以《煤矿救护规程》为基础修订。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武汉安全与环保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坚、孟斌成、邱雁、田得雨、肖文儒、张安琦、李文俊、彭兴文、侯建明、王立兵、张军义、张延寿。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规程11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工作涉及的矿山应急救援组织、矿山救护队军事化管理、矿山救护队装备与设施、矿山救护队培训与训练、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一般规定、矿山事故救援等各项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矿山企业,矿山救护队伍及管理部门,不适用于石油和天然气、液态矿等。2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5663.8—1995煤矿科技术语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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