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3.15 广东恩平万达福化工有限公司“3·15”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文档简介:
——1——恩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恩平万达福化工有限公司“3·15”一般闪爆事故的通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恩平万达福化工有限公司“3·15”一般闪爆事故进行公开,具体事故情况见附件。附件:恩平万达福化工有限公司“3·15”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恩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5月27日——2——附件恩平万达福化工有限公司“3·15”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3月15日10时10分左右,恩平万达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福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闪爆事故,造成1名员工刘洪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人,男,28岁)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46万元。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应急管理厅派出调查小组马上赶赴万达福公司了解情况,并指导事故处置和调查工作。江门市委书记林应武、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查清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晓雄带领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刘志方及有关同志于当日迅速赶赴现场,指导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事故处置工作。江门市安委办立即对本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挂牌督办。恩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要求,迅速组织恩平市应急管理局、恩平市公安局、恩平市卫生健康局、大槐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赶往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责令企业停工停产,并迅速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排查整改工作,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3——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粤府办〔2015〕5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3月15日,恩平市政府迅速成立了由恩平市府办公室、恩平市应急管理局、恩平市纪委监委、恩平市检察院、恩平市公安局、恩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恩平市市场监管局、恩平市总工会、恩平供电局等部门以及大槐镇政府组成的恩平万达福化工有限公司“3·15”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聘请了省专家库电气、炼油工艺、危化品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决贯彻落实省、江门和恩平市领导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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